尊敬的彩民朋友:
湖北省电脑型福利彩票和刮刮乐即开票的兑奖权限如下:
(一)1万(不含)以下在销售终端兑奖;
(二)1万(含)以上50万(含)以下在各福彩管理站兑奖;
(三)50万—300万(含)直接在省中心驻农行兑奖点兑奖;
(四)300万元以上经省中心技术部经验票后在省中心驻农行兑奖点兑奖。无纸化、兼营渠道兑奖权限同上。
依据《彩票管理条例》第25条:彩票中奖者应当自开奖之日起60个自然日内,持中奖彩票到指定的地点兑奖,彩票品种的规则规定需要出示身份证件的,还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件。逾期不兑奖的视为弃奖。禁止使用伪造、变造的彩票兑奖。
《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40条:
彩票售出后出现下列情况的,不予兑奖:
(一)彩票因受损、玷污等原因导致无法正确识别的;
(二)纸质即开型彩票出现兑奖区覆盖层撕刮不开、无兑奖符号、保安区裸露等问题的。
不予兑奖的彩票如果是因印制、运输、仓储、销售原因造成的,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应当予以收回,并按彩票购买者意愿退还其购买该彩票所支付的款项或者更换同等金额彩票。
《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41条:彩票中奖者应当自开奖之日起60个自然日内兑奖。最后一天为《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的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或者彩票市场休市的,顺延至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后或者彩票市场休市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附件:各管理站兑奖地址和咨询电话
湖北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2022年7月
附件:
各管理站兑奖地址和咨询电话
温馨提示:湖北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兑奖处,位于武汉市关山大道1号光谷软件园F3栋一楼中国农业银行网点内,即南湖大道与关山大道十字路口西南角。
如下图箭头、圆圈所示:
链接:致福彩大奖得主的一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