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北省地方留存福利彩票公益金117661万元。根据彩票公益金的分成比例,其中:省本级留存46727万元,按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和彩票公益金使用原则,纳入预算管理,经省财政厅批复后组织实施;省级以下地方分成70934万元,由市(州)和县(市)民政部门会商财政部门统筹安排使用。根据《彩票管理条例》和《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2024年度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省本级留存福利彩票公益金民政部门使用管理情况
2024年度,省财政预算批复省民政厅使用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36566万元,其中省本级3070万元,对下转移支付33496万元,重点用于为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服务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公益事业项目。
(一)省本级项目支出3070万元
2024年,省民政厅本级彩票公益金项目预算3070万元,实际使用2995.04万元,预算执行率97.56%,结余资金74.96万元由省财政厅收回。
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1.援藏援疆对口帮扶和两节慰问等支出319万元。由厅规划财务处组织实施。一是援藏援疆对口帮扶300万元。对口支援新疆博州100万元、农五师100万元、西藏山南地区100万元,用于支持城乡社会福利机构、精神病康复福利院、救助管理站、殡仪设施等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本年实际使用300万元。二是两节慰问支出19万元。元旦、春节期间,走访慰问乡镇福利院4家,实际使用慰问金19万元。2024年该项目预算320万元,实际使用319万元,预算执行率99.69%,结余资金1万元由省财政厅收回。
项目联络人:张彩云、陈子梦;联系电话:(027)50657033、50657190。
2.其他民政管理事务用于养老、社会组织等业务培训支出150万元。由武汉民政职业学院组织实施。该项目2024年总预算3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150万元、公益金150万元),组织全省养老服务、社会救助、儿童收养等17期培训班,完成民政行业培训2930人次。该项目2024年使用公益金150万元,福彩公益金预算执行率100%。
项目联络人:贺全芳;联系电话:(027)87174993。
3.福彩助学经费支出360万元。
(1)“关心下一代”困难家庭儿童关爱金支出10万元。由厅休干处组织实施。按照《湖北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细则》要求,用于资助南漳县100名优秀困境学生,每人给予1000元资助,2024年实际使用1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项目联络人:邵炜;联系电话:(027)50657186。
(2)武汉民政职业学院孤儿“励志班”等项目支出246.35万元。由武汉民政职业学院组织实施。年初安排项目预算300万元,实际使用246.35万元,预算执行率82.12%,结余资金53.65万元由省财政厅收回。该项目为257名在校大中专孤儿学生提供学费、住宿费、交通补助,提供教材及学习生活用品,购置耗材及教学设备。
项目联络人:鲍芩;联系电话:(027)87564624。
4.省级应急救助及慈善大病众筹资金支出679万元。由厅慈善事业促进处组织实施。年度安排项目预算680万元,实际使用679万元,预算执行率99.85%。该项目用于对符合条件的困难大病患者给予一定额度的救助。
项目联络人:刘云珊;联系电话:(027)50657030。
5.残疾人假肢装配及“爱心助残行动”经费支出1083.11万元。由省康复辅具技术中心组织实施。2024年初预算1100万元,实际使用1083.11万元,预算执行率98.46%,结余资金16.89万元由省财政厅收回。该项目主要用于开展重度残疾军人假肢矫形康复,爱心助残行动及科研等工作,2024年爱心助残项目服务全省19个县市的贫困对象154人,配置辅具635件;荣军项目办理残疾退役军人配置表1754份,服务2199人次,配置辅具2199件。全年推进科研项目实施5项,其中与武汉理工大学联合研究“承重状态下小腿假肢数字化修型辅助系统”项目已制作出原型机;提交发明专利申请5项并进入实审阶段,获得图形商标授权1项,发明专利授权1项;推进碳纤维踝足矫形器、硬质式彩绘假肢装饰外壳、坐姿保持系统3项科研成果转化等。
项目联络人:王琳;联系电话:(027)87777609
6.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补贴及设施配套改造支出308.58万元。由省聋儿康复中心组织实施。年初预算310万元,实际使用308.58万元,预算执行率99.54%,结余资金1.42万元由省财政厅收回。该项目为90名来自困难家庭的在训听力障碍及脑功能残障儿童提供了专业化康复训练服务,并改善在训儿童的教学和生活场所环境。
项目联络人:刘纲;联系电话:(027)84686602。
7.学校专项业务费支出199万元。由武汉民政职业学院组织实施。年初预算200万元,实际使用199万元,预算执行率99.5%。该项目主要用于养老、殡葬等专业教学场所及其他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当年已维修改造完毕。
项目联络人:张萍;联系电话:(027)87171718。
(二)省级补助市县转移支付33496万元
2024年,省本级用于市县转移支付项目33496万元,主要用于老年人福利、社会公益等项目,资金安排适度向原贫困地区倾斜,确保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1.老年人福利项目24446万元。
(1)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人补助8000万元。由厅养老服务处组织实施。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8〕12号)、《省财政厅省民政厅 省老龄办关于全面建立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的通知》(鄂财社发〔2017〕26号)等文件规定,全省全面建立经济困难的失能、高龄等老年人补贴制度,为城市低收入家庭和农村低保对象中高龄和失能老年人定期发放养老服务补贴和护理补贴。2024年,纳入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人补贴对象应补尽补;补贴资金(服务)发放及时。
(2)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转移支付资金16446万元。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 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以及省民政厅、省发改委等十部门《关于支持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规定,支持200个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中心提档升级,支持江岸区等98个县(市、区)完成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数量25637户;支持各地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民政机构养老服务能力逐步提高。
2.社会公益类项目9050万元
(1)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等社会事务专项补助8675万元。全年社会事务专项补助151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6425万元、公益金8675万元),支持4个市县殡仪馆改扩建,支持58个县(市、区)建设城乡公益性公墓,完善殡葬设施设备,提升殡葬服务。支持24个市县流浪救助管理机构建设和设备购置,不断提升救助管理服务能力,确保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应救尽救。支持10个县(市、区)婚俗改革,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倡导简约适度婚俗礼仪、培育文明向上的婚俗文化、传承优良家风家教等活动。
(2)慈善组织培育引导项目375万元。支持8个地区慈善组织培育项目,慈善项目受益437327人次。
二、省级以下地方留存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情况
2024年,湖北省省级以下地方留存福利彩票公益金共70934万元,由市(州)和县(市)民政部门会商财政部门统筹安排使用,相关信息公开由当地相关部门按照彩票公益金管理规定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