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盘活和规范使用自购厅,积极推动自购厅综合利用、全面转型,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促进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根据省中心《关于规范渠道建设拓展提升网点销售质量的通知》(鄂彩发﹝2024﹞4号)和《关于印发2025年湖北福彩“挖存量、创增量”试行措施的通知》(鄂彩﹝2025﹞11号)文件相关要求,遵循公开公正、优中选优的原则,湖北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随州管理站现公开征召合作商,按照体验厅的标准,将随州管理站齐星花园自购厅建设成为多功能“新媒体孵化基地”。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随州管理站招募“新媒体孵化基地”专业营销团队合作商项目。
(二)项目说明
湖北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随州管理站,拟将原中福在线齐星花园自购销售厅打造成集“福彩销售、新媒体营销、业务培训、销售实践”为一体的多功能孵化基地,现诚招优质合作商。具体情况如下:
随州管理站齐星花园自购厅位于随州青年路66号,总建筑面积198.18平方米。本次征召78.66平方米,剩余面积119.52平方米待合同到期后签订补充协议。
随州福彩新媒体孵化基地是随州管理站集“福彩销售、新媒体营销、业务培训、销售实践”为一体的多功能孵化基地,按照“谁经营、谁投入、谁建设”原则,坚持销售福彩为主。在满足福彩销售、公益展示、站点培训等功能的前提下,提供自购厅富余面积,通过对外公开征召的形式,引入与福利彩票品牌契合度高、社会形象健康、有利于融合发展的业态融合,实现资源置换、渠道共享,线下引流。
该基地通过场所赋能,一是打造自媒体营销团队,开发彩票销售新渠道,将自媒体流量转化为实际销量;二是搭建全方位的新媒体营销培训平台,对新人、新店从征召到培育、从孵化到领跑,持续进行专业辅导、实操强化和提练陪跑;三是建立自有的宣传阵地,成为宣传、展示公益福彩和推广新媒体营销的广告载体。
二、征召资质要求
(一)具备投标项目相关资质与合同履行能力。
(二)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无失信行为记录。
(三)具备福彩行业经验,提供近一年省内的销售业绩证明,能提供快速的服务响应。
三、合作方式
(一)合作期限
1.合同有效期两年,一年一签。
2.如达到预期年度孵化目标,管理站将免除合作方的大厅使用租金;如未达到预期年度孵化目标,依据评估的大厅租金,由合作方承担相应履约金,有权到期不再续约。
3.对连续两年考核不达标的,及时清退并重新选择。
4.拟定合作协议报省中心审批同意后,双方签订合作合同,委托合作方开始开展经营服务。
5.如出现新视频彩票上市或其他政策原因协议被终止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6.如出现严重违规违法、安全事故等情形,即时终止合作,并追究被委托方违约责任。
(二)合作模式
1.管理站提供场所及现有资产的使用权,负责设立和提供电脑票、刮刮乐销售终端,合作方为自然人,可将合规辅助销售设备投放孵化基地试点运营,参照现行政策统一管理。
2.管理站下达年度彩票销售任务和孵化目标,合作方负责孵化基地的经营销售,根据彩票销售额按约定比例获取相应代销费用,并承担销售场所内人员、水电、物业等相关费用。
3.管理站负责孵化基地人员合规培训、合作商日常福彩销售活动监督管理及相关事务。
(三)约定事项
管理站与合作方签订合同约定相关事项。约定合作内容及双方权责;约定年度孵化目标完成标准、目标考核办法及代销费计提办法;大厅电脑票、刮刮乐销售终端按销售网点管理办法设立。
1.站点孵化目标。大厅孵化的年销量达到80-150万元站点8-10个。
2.销量约定。齐星花园自购厅目前未出租部分面积78.66平方米,电脑票约定销量446万元/年保底。
3.使用面积。孵化基地需设立福彩销售专区、福彩文化及宣传展示专栏,福彩销售区域不低于总面积的50%。
4.销售人员。配备1-2名专职销售人员。
5.保证金。签定合同后第一次交付保证金55000元,如达到约定销量可不收取租金,如未达到约定销量,按自购厅评估租金缺口补齐,对履约保证金进行相应扣除。
四、提交合作申请及甄选流程
(一)意向合作商请于2025年5月8日16:00前向湖北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随州管理站提交合作申请及资质材料。
(二)管理站在确认收到合作商提交的合作申请及资质材料后,自行组织按照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评审,综合评比最优方案,根据评审结果确定销售合作商,并将评审决策结果及时通知合作商。
五、联系方式
招募机构:湖北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随州管理站
联系人:汪林、贾真
联系电话:0722-3250632
湖北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随州管理站
2025年5月6日